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获录取进行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第十七条所指实习的实习员(包括药剂师、中药师及药房技术助理专业的实习),均须申请实习执照。
服务结果
药物监督管理局向具备法定要件的申请人发出实习执照。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
通讯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四樓
电话:(853) 8598 3522
传真:(853) 2852 4016
人员资格认可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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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录取进行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第十七条所指实习的实习员(包括药剂师、中药师及药房技术助理专业的实习),均须申请实习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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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部门及单位: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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