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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专业人员实习执照

药剂专业人员实习执照申请


服务对象

获录取进行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第十七条所指实习的实习员(包括药剂师、中药师及药房技术助理专业的实习),均须申请实习执照。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药剂专业人员实习执照申请表;(按此使用网上申请服务)
2. 医疗专业委员会发出临时登记的证明书正本或鉴证本 (可出示正本予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鉴证)
3. 拟进行实习的获认可场所发出的接纳声明正本【附注1】
4. 卫生局发出的身体健康及精神健全证明正本
5. 刑事纪录证明书正本 (申请用途:医疗人员专业资格认可及执业注册;倘提交电子证明,须提供电子证明的二维码及分享码予收件人员作核对)
6.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副本

 

附注

1. 倘实习场所为药物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局,则无须提交。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 号华仁中心一樓(文件收发小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澳门元330元(连印花税),于领取执照时缴纳全数费用。

审批所需时间

在一般情况下,申请所需文件齐备日起计20个工作日内完成。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3-10-3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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