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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物品监管

中成药的批准

常见问题

  1. 什么状况的中成药不适用中成药注册制度?
  2. 中成药的批准与注册有何不同?
  3. 为何按方特制的中成药不须要药监局批准?

1. 什么状况的中成药不适用中成药注册制度?

根据第11/2021号法律《中药药事活动及中成药注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下列状况的中成药不适用中成药注册制度:

(一) 为应对公共卫生紧急且缺乏药物的情况,经监管实体命令或批准制造或进口的中成药;

(二) 按方特制的中成药;

(三) 经监管实体批准的医院制剂;

(四) 经执业中医生或中医师作出临床解释及监管实体批准,视为对特定病者的特殊病况作治疗或诊断所需的中成药;

(五) 仅供研究及临床试验的中成药;

(六) 用于组成注册卷宗的中成药样品。


2. 中成药的批准与注册有何不同?

中成药注册为申请人提供注册文件,如一般文件、药学研究资料、药理毒理学研究资料及临床研究资料,并经药物监督管理局评审后,获发中成药注册证书,相关中成药可于澳门市场流通。

中成药的批准的前提为属《中药药事活动及中成药注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特殊情况,包括:

(一) 为应对公共卫生紧急且缺乏药物的情况,经监管实体命令或批准制造或进口的中成药;

(二) 经监管实体批准的医院制剂;

(三) 经执业中医生或中医师作出临床解释及监管实体批准,视为对特定病者的特殊病况作治疗或诊断所需的中成药;

(四) 仅供研究及临床试验的中成药;

(五) 用于组成注册卷宗的中成药样品。

上述的中成药的进口及使用前须获得药物监督管理局批准。同时不能于澳门市场流通,只能在特定病人或情况下使用。


3. 为何按方特制的中成药不须要药监局批准?

按方特制的中成药是指按本澳执业中医处方在中药房、其提供中医服务的卫生护理服务场所或中药制药厂配制,并向特定类型病者供应的中成药。按方特制的中成药属医疗服务其中一个环节,不须获药物监督管理局批准,但使用该按方特制中成药的中医生或中医师须就该中成药的安全性及不良反应监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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