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 新成立自然人商业企业主 / 公司 / 行政公益法人未于社会保障基金办理供款手续,该如何处理?
- 在申请升降设备「保养实体」注册或注册续期时应注意什么?
- 在申请升降设备「检验实体」注册或注册续期时应注意什么?
- 如未取得ISO/IEC 17020认证,是否可申请「检验实体」注册?
- 「检验实体」的临时注册怎样才可转换为确定注册?有效期多久?临时注册费用多少?
- 「检验实体」的临时注册转换为确定注册时,需缴费吗?
- 何时可办理升降设备「保养实体」的注册续期申请?有效期多久?注册费用多少?
- 何时可办理升降设备「检验实体」的注册续期申请?有效期多久?注册费用多少?
- 在办理注册/注册续期申请时,申请人可否一并提交该年度之已注册证明书申请?
- 巿民可从哪些渠道查看已注册的「保养实体」和「检验实体」的注册数据?
- 申请人可否一并申请注册成为升降设备的「保养实体」及「检验实体」?
- 「保养实体」及其工作人员可否兼任升降设备检验业务?
- 「检验实体」能否聘请曾从事「保养实体」的升降设备技术员担任指导技术员或检验技术员?
- 「检验实体」能否聘请其他「检验实体」的指导技术员或检验技术员担任技术人员?
- 什么情况下不能成为「检验实体」或担任其指导技术员、检验技术员或行政人员?
2. 在申请升降设备「保养实体」注册或注册续期时应注意什么?
须符合下列要件:
- 经营事业包括从事升降设备的保养业务的自然人商业企业主、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设立或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设有常设代表处的公司;
- 具备至少一名升降设备技术员;
- 已取得从事升降设备保养业务的ISO 9001证书或证实能同时满足下列要件:
- 公司架构符合有关业务需要;
- 具备从事有关业务所需的设备;
- 拥有适合从事有关业务的信息系统;
- 设有双向通讯系统,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提供持续稳定的通话和救援服务;
- 具备由其负责保养的升降设备的资料保存和整理守则。
3. 在申请升降设备「检验实体」注册或注册续期时应注意什么?
须符合下列要件:
- 经营事业包括从事升降设备的检验业务的自然人商业企业主、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设立或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设有常设代表处的公司或行政公益法人;
- 具备至少一名指导技术员,由拥有至少五年编制计划、安装、维修或检验升降设备经验的注册升降设备技术员担任;
- 具备至少一名检验技术员,由拥有至少三年编制计划、安装、维修或检验升降设备经验的注册升降设备技术员担任;
- 已取得从事升降设备检验业务的ISO/IEC 17020认证。
4. 如未取得ISO/IEC 17020认证,是否可申请「检验实体」注册?
根据第14/2022号法律申请人若符合第十八条第二款(一)至(三)项与及同时符合同条第三款第(一)至(三)项的要件,可获批其临时注册,要件如下:
- 经营事业包括上款所指业务的自然人商业企业主、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设立或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设有常设代表处的公司或行政公益法人;
- 具备至少一名指导技术员,由拥有至少五年编制计划、安装、维修或检验升降设备经验的注册升降设备技术员担任;
- 具备至少一名检验技术员,由拥有至少三年编制计划、安装、维修或检验升降设备经验的注册升降设备技术员担任;
- 已向认证机构提交从事升降设备检验业务的ISO/IEC 17020认证申请;
- 拥有检验的技术和行政能力,包括具备组织架构图、指导技术员、检验技术员及程序流程图;
- 拥有拟用于进行各种检验的书面技术程序,以及检验所需的基本技术设备。
5. 「检验实体」的临时注册怎样才可转换为确定注册?有效期多久?临时注册费用多少?
- 临时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得续期,同一实体不得重复申请。
- 获临时注册的检验实体在有效期届满前,须取得从事升降设备检验业务的ISO/IEC 17020认证,并向土地工务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将临时注册转换为确定注册。
- 临时注册转换为确定注册后,有效期于作出转换的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其后应于有效期届满的历年的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每两年办理续期一次;
- 按照第 11 /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附件一规定,临时注册须缴付澳门币 49,500 元(已包括 10%印花税)。
7. 何时可办理升降设备「保养实体」的注册续期申请?有效期多久?注册费用多少?
- 注册的有效期由注册日起至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其后每两年续期一次;
- 如不在注册有效期届满的历年的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办理续期,则注册失效;
- 按照第 11 /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附件一规定,首次注册须缴付澳门币 16,500 元(已包括 10%印花税),注册续期须缴付澳门币 14,300元(已包括 10%印花税)。
8. 何时可办理升降设备「检验实体」的注册续期申请?有效期多久?注册费用多少?
首次注册的有效期由注册日起至第三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其后可每两年续期一次;
如不在注册有效期届满的历年的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办理续期,则注册将失效;
按照第11/2023 号行政长官批示附件一规定,首次注册须缴付澳门币 24,750 元(已包括 10%印花税),注册续期须缴付澳门币 14,300 元(已包括 10%印花税)。
9. 在办理注册/注册续期申请时,申请人可否一并提交该年度之已注册证明书申请?
不能同时递交。申请已注册证明书的大前提,必须为申请人的注册/注册续期获批准并已缴付所需费用后方可提出。(例:倘办理2024年注册/注册续期时,不能同时递交2024年的已注册证明书申请。)
10. 巿民可从哪些渠道查看已注册的「保养实体」和「检验实体」的注册数据?
按照第11/2023 号行政法规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工务局应经常更新及于其网页公布已注册的保养和检验实体名单,数据应包括:
- 实体名称;
- 注册编号;
- 注册/注册续期的有效期;
- 如经申请人于申请表上声明同意,本局网页同时亦会公布下列资料:
- 注册职务;
- 本地联络电话。
11. 申请人可否一并申请注册成为升降设备的「保养实体」及「检验实体」?
不能。根据第14/2022号法律第十六条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养实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升降设备检验业务。检验实体及其工作人员仅可从事升降设备的检验业务,包对从事升降设备的检验业务,包括对升降设备进行检验、调查、编制报告及发出检验合格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