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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注册(升降设备)

实体注册申请(升降设备)


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自然人商业企业主 / 公司 / 行政公益法人

申请方式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从事保养业务的实体

  1. 填妥的(I015C)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1. 申请表须由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的法定代表签署及盖公司印章;
  2. 出示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法定代表具签名式样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倘申请人授权他人为其作出申请,须递交已作签名公证认定之授权书正本或鉴证本,并出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3. 法人代表声明书(O015)(每版需有申请人签名及盖公司章);
  4. 载有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一切登记资料的商业登记内容证明正本或认证缮本,且所有登记均须有效,当中所载的公司所营事业应包含从事升降设备的保养业务(倘于申请表内已同意本局获取相关资料,则于递交申请时出示以供核对,及后归还);
  5. 受聘于申请人的升降设备技术员名单(I018C),以及申请人与有关技术员签署的劳动关系声明书(I019C);
  6. 从事升降设备保养业务的ISO9001证书副本,并出示其正本;或证明已符合第14/2022号法律《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第十四条第二款(三)项(1)至(5)规定的文件;
  7. 财政局发出的申请人最近五年无拖欠已结算的税捐及税项的证明文件(倘于申请表内已同意本局获取相关资料则无须提交);
  8. 社会保障基金发出关于申请人的社会保障供款状况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9. 申请人的业务简历(每版需有申请人签名及盖公司章);
  10. 使用『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书及账户持有人的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从事检验业务的实体

  1. 填妥的(I015C)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1. 申请表须由自然人商业企业主、公司或行政公益法人的法定代表签署及盖公司印章;
  2. 出示自然人商业企业主、公司或行政公益法人法定代表具签名式样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倘申请人授权他人为其作出申请,须递交已作签名公证认定之授权书正本或鉴证本,并出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3. 法人代表声明书(O015))(每版需有申请人签名及盖公司章),行政公益法人需提交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 “行政公益法人登记纪录”;
  4. 载有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一切登记资料的商业登记内容证明正本或认证缮本,且所有登记均须有效,当中所载的公司所营事业应包含从事升降设备的检验业务(倘于申请表内已同意本 局获取相关资料,则于递交申请时出示以供核对,及后归还) ;行政公益法人需提交其章程,其宗旨须包含对设备进行测试;
  5. 受聘于申请人的指导技术员及检验技术员名单(I018C),以及申请人与该等技术员共同签署的劳动关系声明书(I019C);
  6. 担任指导技术员职务的升降设备技术员的个人履历、曾任职机构的雇主发出的工作证明书或其他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拥有至少五年的编制计划、安装、维修或检验升降设备的经验(每版需有申请人签名及盖公司章);
  7. 担任检验技术员职务的升降设备技术员的个人履历、任职机构的雇主发出的工作证明书或其他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拥有至少三年的编制计划、安装、维修或检验升降设备的经验(每版需有申请人签名及盖公司章) ;
  8. (临时注册不用提交)从事升降设备检验业务的ISO/IEC 17020证书副本,并出示其正本;
  9. (只适用于临时注册)证明已符合第14/2022号法律《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第十八条第三款(一)项至(三)项规定的证明文件;
  10. 财政局发出的申请人最近五年无拖欠已结算的税捐及税项的证明文件(倘于申请表内已同意本局获取相关资料则无须提交);
  11. 社会保障基金发出关于申请人的社会保障供款状况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12. 申请人的业务简历(每版需有申请人签名及盖公司章);
  13. 使用『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书及账户持有人的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必须出示文件:

  1. 签署人倘在土地工务局核对签名,须出示具签名式样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作核对;
  2. 所有拟提交的证明文件的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保养实体:首次注册澳门元16,500元 (已包括10%印花税) ;

检验实体:首次注册澳门元24,750元 (已包括10%印花税) ;

检验实体的临时注册:澳门元49,500元 (已包括10%印花税)。

 

缴费说明:

  • 可以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澳门通、MPay、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澳门中银手机银行、丰付宝、广发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UePay澳门钱包、支付宝、微信支付、支票或本票在本局收纳柜台支付,或透过本局网页(www.dsscu.gov.mo)于网上支付,批准后缴交;
  • 按照第22/2008号行政法规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使用支票作为支付工具时,有关签发日期不得早于支付日期三日。再者,其金额等同或超过澳门元5万元者,必须附同该银行的付款保证(或必须以本票缴付);
  • 可使用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信用卡机构或大西洋银行发出的信用卡/借记卡,付款总金额必需相等/少于澳门元10万元。每次以信用卡/借记卡缴费仅可使用一张信用卡缴付全数。于每年的最后七个工作日内不接受信用卡/借记卡缴款。

注:
澳门通、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之付款上限为澳门元1,000元 ;
MPay之付款上限为澳门元20,000元。


审批所需时间

自土地工务局收齐申请所需文件之日起计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备注/申请须知

  • 自然人商业企业主、公司或行政公益法人拟执行保养或检验职务,必须事先在土地工务局注册;
  • 保养实体注册的有效期由注册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其后每两年续期一次;
  • 检验实体首次注册的有效期由注册第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其后于注册/注册续期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
  • 检验实体临时注册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
  • 须于注册有效期届满的历年的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内办理注册续期,否则注册失效;
  • 保养实体若更换升降设备技术员,应于五天内填写一般事项申请表(I016) 通知土地工务局;
  • 若更改有关注册的资料,应于八天内填写一般事项申请表(I016)通知土地工务局;
  • 倘同意土地工务局于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数据库获取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数据,则无须提交商业登记证明书;
  • 倘同意土地工务局于财政局数据库获取申请人于最近五年无拖欠已结算的税捐及税项的证明文件,则无须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 若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查询服务申请进度,须填妥“使用『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书” (I013C)及提供账户持有人的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透过土地工务局收据上的查询编号及收据编号,可以在土地工务局网页查悉相关申请的进度状况;
  • 透过澳门政府服务手机应用程序或政府入口网站(申请者须事先开通『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账户)查询相关申请的进度状况。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双挂号方式邮寄。

表格下载

I015C(请双面打印),I018CI019CI013CO015C


资料提供:土地工务局(DSSCU)

最后更新时间:2023-05-0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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