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为已于澳门以外地方注册的港澳跨境巴士或港澳跨境出租车办理车辆注册
服务对象
持有港澳跨境巴士或港澳跨境出租车配额的营办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临/邮寄
- 须申请可行性评估,并须递交以下文件:
- 申请信函
- 车辆规格及详细数据影印本
- 香港车辆登记文件及车辆牌照影印本
- 车辆照片(彩色四面图)
- 倘需办理型号认可手续,须递交以下文件:
- 申请核准机动车辆或挂车的商标和型号(022/DV)
- 轻型及重型汽车规格数据(024/DV)
- 更改特征 / 装置配件(045/DV)(倘有)
- 车辆的类型评定登记数据 (适用于车型于香港已办理类型评定)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如申请人为法人,则须递交其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及具有关申请资格及权力的证明文件影印本
- 评估通过后,方可办理车辆注册手续,并须递交以下文件:
- 香港跨境运输车辆往来港澳申请表(075/DDAVC) (适用于港澳跨境巴士)
- 香港跨境运输车辆往来港澳申请表(078/DDAVC) (适用于港澳跨境出租车)
- 表格第二号 (002/DDAVC)
- 轻型及重型汽车规格数据 (024/DV)
- 更改特征或装置配件 (045/DV)
- 澳门公司商业登记影印本
- 香港车辆登记文件及车辆牌照影印本
- 车辆规格数据
- 车辆的有效内地保险证明文件影印本
- 车辆照片(彩色四面图、前后车辆轮胎尺寸)
- 所有司机身份证明文件、澳门及香港驾驶证明文件影印本
- 所有司机签署的「行驶港珠澳大桥驾驶员之声明」正本(适用于司机为澳门居民)
- 许可营运证明文件影印本
- 澳门公司合法代表签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具签名式样)
- 注册手续审批通过后,将获发澳门车辆注册编号,营办商需自行订制澳门车牌及缴交车辆使用牌照税。
- 收到交通事务局发出审批通知后,须自行于「珠海交警互联服务平台」下载及打印「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及「临时入境机动车行驶证」。
按此进入「珠海交警互联服务平台」
- 接获交通事务局通知后,须安排车辆进入澳门进行检验注1:
网上预约验车(必须网约后方可验车)
按此进入「网上预约验车」
- 须到澳门海关办理「车辆边境通行证」和「车辆通关电子卷标」(RFID)手续:
接获海关通知后,需亲临海关办理电子通关手续。详情请查阅 「澳门海关」
注:
- 对于已在香港办理类型评定之车辆,倘车辆的实物技术特征与类型评定数据出现不一致时,营办商须提交由香港运输署签发之证明文件,或将相关车辆的技术特征回复至与类型评定相同,否则澳门方面的车辆检验将不获通过。
- 相关营运车辆须进行年度检验并须于每年度1月至3月期间缴纳车辆使用牌照税。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递交文件: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 车辆检验 :「网上预约验车」
(路氹城)汽车检验中心
地址:路氹城驾驶学习暨考试中心侧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注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 车辆的注册-首次申请注:
轻型汽车:澳门元9,600元
重型汽车 / 工业机器车:澳门元10,800元
注: 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审批所需时间
按实际情况而定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
领取服务结果所需文件:领取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代替登记折凭证注
注:如未能出示代替登记折凭证,必须提交由申请人或公司具权限签名人士签署的授权书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2875 0626
版本:V1 24/0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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