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表格(032/DIA/DSA);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副本(正背面印于同一面A4纸上)。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石排湾分站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须缴费
审批所需时间
自全部文件交齐起计10个工作日
备注/申请须知
1. 每份申请表只可申请1个项目;
2. 网上申请可透过「食品安全信息网」https://www.foodsafety.gov.mo或 “澳门公共服务商社通”办理。(办理网上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持有一户通账号,详细请参阅: 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或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2112/)
相关规范或要求
倘注销申请非由登记证明持有人或其代表提出,则申请人须提交有权提出注销登记之证明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https://www.foodsafety.gov.mo、“澳门公共服务商社通”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无需领取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