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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治疗法用腺体及器官、血浆、人血及动物血的进口许可申请

器官治疗法用腺体及器官、血浆、人血及动物血的进口准照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申请器官治疗法用腺体及器官、血浆、人血及配制供治疗、预防疾病或诊断用的动物血进入本澳前,须先申请进口预先许可及进口准照。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进口预先许可申请须具备的文件(须为中文或葡文)
    1.1.   填妥的器官治疗法用腺体及器官、血浆、人血及动物血进口预先许可申请书;1.2.   填妥的器官治疗法用腺体及器官、血浆、人血及动物血进口预先许可;1.3.   货品的外包装样式(说明或图片);

    1.4.   货品的相关说明;

    1.5.   由出口国或地区有权限的当局发出的同意输出文件;

    1.6.   进口货品的检验证明文件或无污染证明文件(视个案情况需要);

    1.7.   已有确定使用者的之使用机构、地点和范围(如医学诊断、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工业、检验)等资料及废弃方案之说明;

    1.8.   供诊断及移植治疗用的人体器官及组织的接收单位证明文件 )(仅用于申请人体移植用途);

  2.  进口预先许可申请流程(进口预先许可的有效期为签发日起计90天)2.1.   申请人须填妥“进口预先许可申请书”和“进口预先许可”,并连同上述相关文件送交至卫生局疾病预防及控制中心进行审批;2.2.   申请文件齐备后,如符合进口许可条件,15个工作天内签发“进口预先许可”;

    2.3.   补充文件递交期为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天内,逾期之申请作取消论,所递交的文件归档处理,不予退还。

  3. 进口准照申请流程(进口准照的有效期为签发日起计30天)
    1. 于货品进口前,向卫生局递交获签发的“进口预先许可”正本,及填妥之“进口准照”;
    2.   “进口准照”于印务局有售;每份准照上最多只可填写五项货品,多于五项的填写在附件上;
    3.  申请人必须确保“进口准照”与“进口预先许可”资料相符,不可擅自更改;
    4. 卫生局签发“进口准照”(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
    5. 申请人自行办理报关及清关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卫生局疾病预防及控制中心

地址: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 ( 青茂 ) 办公大楼18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3:00,14:30~17:45(周五至17:30)


费用

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审批所需时间

文件齐备后,15个工作天内签发进口预先许可,2个工作天内签发进口准照。


相关规范或要求

器官治疗法用腺体及器官、血浆、人血及动物血的进口许可申请指引


文件下载

器官治疗法用腺体及器官、血浆、人血及动物血的进口许可申请书

器官治疗法用腺体及器官、血浆、人血及动物血的进口预先许可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卫生局(SS)

最后更新时间:2024-09-2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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