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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居留

往港证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者可申请《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

  1.  是澳门特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或葡萄牙公民;
  2. 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服务结果

发出《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身份证明局

通讯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 804号中华广场 1楼

查询及预约热线:(853)2837 0777 /(853) 2837 0888

传真:(853)2837 4300

邮寄:澳门邮箱 1089号

电邮:info@dsi.gov.mo

网址:http://www.dsi.gov.mo


资料提供:身份证明局(DSI)

最后更新时间:2023-12-2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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