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为拟为先人所安葬一般使用墓地申请延长墓地使用权。
服务对象:欲将公共坟场内一般使用墓地之使用权延长的人士。
申请资格:七年埋葬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如利害关系人附具理由说明提出申请,可例外允许延迟起葬最多一年。
服务结果:赋予延长有关墓地一年使用权。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环境卫生处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
周一至周四,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45分
周五,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美副将大马路,澳门望厦圣母坟场
电话/传真:
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传真:(853) 2871 1203
电邮及网站:
不适用
同义词:
墓地延期;公共坟场;殡葬;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