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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监管

《天然砂进口最终用户证明书》申请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为符合内地天然砂供澳的措施而要求本澳进口商需先申请《天然砂进口最终用户证明书》。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服务对象

任何因本澳建筑工程、混碍土制造、商业零售的目的而有需要从内地进口天然砂的本澳进口商。

申请资格

任何因本澳建筑工程、混碍土制造、商业零售的目的而有需要从内地进口天然砂并已承诺不将天然砂作转口之用的本澳进口商。

服务结果

向申请人发出《天然砂进口最终用户证明书》。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 对外贸易处

地点:
(1)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对外贸易处: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1-3号2楼
(2)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电话: (853) 85972607 / (853) 85972342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传真: (853) 28715633

电邮:dcecodce@dsedt.gov.mo

网址:www.dsedt.gov.mo


资料提供:经济及科技发展局(DSEDT)

最后更新时间:2021-09-1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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