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载有危险货物的船隻(如:拖船、油船、油趸、烟火产品)可向澳门海关申请护送协助。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服务对象
获权限部门批准乘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主或其代理人。
申请资格
获权限部门批准乘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主或其代理人。
服务结果
在明确接报召唤后,30分钟巡逻船 / 快艇到达现场。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 - 海上监察厅
通讯地址:澳门青洲街 200号
电话: (853)2893 9122
传真:(853)8490 0425
交通安全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