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根据第27/2018号行政法规修改十一月八日第77/99/M号法令核准的《武器及弹药规章》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a项至d项),向合乎条件之人士发给、续期、补发或取消准照。
服务对象
拟使用竞赛武器之人士。
申请资格
- 成年(年满18岁或以上人士);
- 在本澳依法成立之射击俱乐部的会员,又或获准使用俱乐部设施进行射击;
- 具适当之道德品行及公民品德;
- 具备使用竞赛用武器之能力。
服务结果
成功审批后,可获签发《使用及携带竞赛武器准照》。
服务地点特别支援措施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治安警察局 – 情报厅 – 枪械及弹药科
地址:澳门凼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电话 (办公时间):(853) 8897 0922
传真:(853) 8897 0929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