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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防护

防火巡查

服务简介

  1. 消防设备检查 / 测试
    楼宇 / 场所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人、权限实体的要求,对其设置的消防系统、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及测试,并将关于防火安全条件的实况报告寄予有权限部门,以便跟进及监管。
  2. 对履行防火规定的情况进行稽查
    任何市民(个人或团体)均可向消防局申请对楼宇 / 场所及其他建筑物所履行对防火安全规定之遵守情况进行稽查,以鑑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规章之规定,并因应实际情况,消防局可以建议采取一些有利于加强防火安全条件的措施。
  3. 协助楼宇验收
    应权限实体或发出准照部门之要求,对楼宇 / 场所的负责人或其委讬人所申请之验收服务提供协助,以鑑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规章之规定,并因应实际情况,消防局可以建议采取一些有利于加强防火安全条件的措施。
  4. 楼宇及其他建筑物的专门检查
    应楼宇 / 场所的负责人或其委讬人的要求,对其防火安全设备、系统及器材等进行专业的检查,以鑑别其处于良好运作并符合防火安全规章之规定。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1. 消防设备检查 / 测试
    楼宇 / 场所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人、权限实体
  2. 对履行防火规定的情况进行稽查
    任何市民(个人或团体)
  3. 协助楼宇验收
    权限实体或发出准照部门
  4. 楼宇及其他建筑物的专门检查
    楼宇 / 场所的负责人或其委讬人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消防局  – 防火厅

通讯地址:澳门何鸿燊博士大马路

电话:(853)8989 1373 /(853)8989 1374(设有电话同步录音)

电邮:cb-info@fsm.gov.mo

网址:http://www.fsm.gov.mo/cb


资料提供:消防局(CB)

最后更新时间:2017-08-17 10:43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灾害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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