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开办的学位课程包括有:
- 警官培训课程;
- 消防官培训课程。
课程以中文及葡文授课,为期四年,随后实习半年,毕业后获颁授学士学位。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有意报考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之人士。
1.非澳门保安部队成员
-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于举行入学试当年的 12月 31日年龄介乎 18至 25岁(未满 26岁);
- 具有澳门特别行政区任何学制之高中毕业学歷,例如︰
- 本特区任何学制的 12年级学歷(中学 6年级);
- 11 年级学歷(5年制中学 5年级),该学歷必须相等于澳门特区所采用学制的最高年级。 - 男性投考人身高最少为 1.63米,女性投考人最少为 1.55米;
- 无因盗窃、欺诈、抢劫、信任之滥用、诽谤或诋毁、加入黑社会,而引致在任何监禁或罚金刑罚中被裁定为正犯或从犯;
- 未曾因以公务员或服务人员身份犯罪而被判罪,尤其是因触犯贪污、贿赂、违法收取、公务上之侵佔及伪造文件等罪而被判罪;
- 无被撤职或强迫退休;
- 无受任何禁止运行职务的刑事制裁。
2.属澳门保安部队成员
- 不论国籍;
- 具澳门特别行政区任何学制之 11年级学歷;
- 获有关部队局长的良好评语。
查询途径
執行部门及单位: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 – 教务厅
通讯地址:路环石街
电话:
(853)2887 1112 /(853)8899 0362
(853)8899 0458 /(853)8899 0461 /(853)8899 0463
传真:(853)2887 1117 /(853)8899 0589
网址:http://www.fsm.gov.mo/esfsm
教育
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