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推动学生及青年参与各类有益身心、有利全人发展的活动/计划,并鼓励其参与社会事务、加强对国家和本澳的归属感。
服务对象和申请资格:
- 在澳门依法成立的非牟利社团。
- 本澳私立高等院校,并须由其拥有人提出申请。
- 持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并在本澳高等院校修读高等教育课程的学生,须经学生所属本澳高等院校同意并为学生个人提出资助申请(私立高等院校须由其拥有人提出)。
服务结果:
资助结果将透过公函形式通知。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学生厅及青年发展处
通讯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853) 8396 9380、(853) 83969364、(853) 83969341、(853) 83969240
电邮:
afees@dsedj.gov.mo
ddj_saaj@dsedj.gov.mo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