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社会福利

疾病津贴之申请

 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1. 具医生证明处于患病的情况;
  2. 在患病期开始的季度前的12个月中,向社会保障制度供款至少9个月;例如:2022年2月(即2022年第一个季度)开始患病,则申请人须在 2021年 1月至 12月期间,向社会保障制度供款至少9个月;
  3. 在患病期间并无从事任何有报酬的工作。

服务结果

向合资格申请者发放疾病津贴,自患病之翌日起计算:

  1. 住院津贴:每日150澳门元(每年发放最多 180日);
  2. 非住院津贴:每日114澳门元(每年发放最多 30日)。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服务办理地点 : 详细地址

电话:(853)2853 2850

查询热线:(853)2823 8238(24小时)

传真: (853) 2853 2840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资料提供:社会保障基金(FSS)

最后更新时间:2024-08-21 17:04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