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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管

电力装置使用准照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适用于第35/2011号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具备使用准照的电力装置,包括新安装、更改、转名及增减电功率等。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 自然人或法人或自然人商业企业主。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土地工务局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 8590 3800

传真:(853) 2834 0019

网址:http://www.dsscu.gov.mo/

电邮:info@dsscu.gov.mo


资料提供:土地工务局(DSSCU)

最后更新时间:2022-04-0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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