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为进出澳门港口的船舶提供航行及操作支持,协助船舶安全进出澳门港,避免船舶碰撞或搁浅,而提供的引航服务。其中,非澳门登记的运载危险货物船舶(如: 油船、液化气船、化学品液货船、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所指包装货物的船舶等),及1000总吨或以上的非运载危险货物船舶,如进出九澳港、内港或外港属强制引航之范围须接受强制性引航;另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发出引航豁免许可。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船务代理公司。
服务结果
海事及水务局向申请者(公司)提供引航服务或发出引航豁免许可。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海事及水务局船舶及船员厅
通讯地址: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
电话:(853)8988 2572
传真:(853)8988 2599
交通安全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