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已获取业余无线电操作员的考核合格者,可向邮电局申请业余无线电操作员执照。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 首次申请
- 取得业余无线电操作员的考核合格且有关资格仍有效者(持有邮电局发出的合格通知书不超过 5年),或持有邮电局所发出的同等资格证明书者;
- 无犯罪记录。
- 续期
- 持有“业余无线电操作员执照”者。
服务结果
邮电局向具备法定要件的申请个人发给执照。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邮电局 – 电信资源管理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8楼
电话:(853)8396 9183
传真: (853)2835 6328
网址:http://telecommunications.ctt.gov.mo
人员资格认可
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