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经济房屋目的是协助具特定收入水平及财产的本澳居民解决住房问题,与促进符合本澳居民的实际需要及购买力的房屋供应。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符合经第200/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经第11/2015号法律及第13/2020号法律修改的第10/2011号法律《经济房屋法》之申请条件。
服务结果
根据房屋供应情况,按序向合资格申请人分配单位。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房屋局
通讯地址:澳门鸭涌马路220号青葱大厦地下L铺
电话:(853)2859 4875
传真:(853)2830 5909
电邮:info@ihm.gov.mo
微信:IHM_Ma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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