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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房屋

申请借用场地(房屋局)

服务简介

社会房屋休憩区可因应需要借予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机构或实体举办文娱康体活动,场地名称:

  1. 石排湾社屋-乐群楼第3座1楼及第4座1楼的休憩区(有上盖位置),第1座、第2座、第5座及第6座2楼的休憩区(有上盖位置);
  2. 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1座及第2座地面层休憩区;
  3. 氹仔平民新村第9座休憩区。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机构或实体

服务结果

借用场地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房屋局

通讯地址:澳门鸭涌马路220号青葱大厦地下L铺

电话:(853)2859 4875

传真:(853)2830 5909

电邮:info@ihm.gov.mo

网址:https://www.ihm.gov.mo

微信:IHM_Macau


资料提供:房屋局(IH)

最后更新时间:2024-10-0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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