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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格认可

驾驶教练员培训课程

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对象:持有澳门驾驶执照且有意投身为驾驶教练员之人士。

报名资格:

  1. 拟成为驾驶理论教程教练员或技术教程教练员之投考人须持有驾驶执照至少 2年;
  2. 拟成为驾驶实习教程教练员之投考人须持有拟提供教程之车辆类别之驾驶执照至少 3年;
  3. 拟成为驾驶实习教程教练员之投考人尚须通过交通事务局以其拟考取教授之车辆类别而进行一项特别驾驶实习考试;
  4. 具有包括汽车机械培训课程学歷之投考人,只要提出申请且其履歷经审核,得豁免就读有关培训课程的专门领域;
  5. 如投考人数目超过课程所定名额,甄选以下列获优先因素为之:
    1. 在驾驶员纪录中有较少违例纪录;
    2. 较高学歷;
    3. 年龄在 25岁至 50岁之间;
    4. 持有驾驶执照时间较长。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交通事务局

电话:(853)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http://www.dsat.gov.mo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18-02-07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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