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接收及转介市民对民航事务的意见及投诉。
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对澳门的航空业或民航局服务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的人士。
服务结果
本局接收到意见或投诉个案后,会以转介角色把个案转交涉及的营运商处理及直接回覆市民。在完成个案转交后,会按照投诉处理程序通知市民相关操作及提供涉及营运商的联络资料予市民作随后跟进。倘事件涉及航空安全,本局会进行调查,在完成调查后会把结果直接回覆市民。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民航局
通讯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 – 342号诚丰商业中心 18楼
电话:(853) 2851 1213
传真:(853) 2833 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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