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任何人士如亲历、目睹或怀疑任何交通事故,应立即致电治安警察局,由本局委派警员到场协助处理及记载事故;交通事故涉及人士可向交通厅申请《交通事故声明书》,而交通事故之利害关系人或其代理人则可申请《交通事故证明书》。
服务对象
公众/交通事故涉及人士
服务结果
- 处理民事交通事故(无伤者及无刑事成份):委派警员到场协助处理及记载事故;
- 处理准公罪交通事故(过失伤人):委派警员到场协助处理及记载事故,相关记录交检察院跟进;
- 处理公罪交通事故(逃避责任/遗弃受害人/危险驾驶/过失杀人):委派警员到场协助处理及记载事故,相关记录交检察院跟进;
- 申请《交通事故声明书》:向交通事故涉及人士发出《交通事故声明书》;
- 申请《交通事故证明书》:向交通事故之利害关系人或其代理人发出《交通事故证明书》。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治安警察局-交通厅
澳门南区交通警司处
地址:澳门得胜马路
电话:(853) 2837 4214
传真:(853) 2852 3407
办公时间:24小时
海岛交通警司处
地址:氹仔大连街159号
电话:(853) 8898 9593
传真:(853) 8898 9592
办公时间:24小时
服务地点特别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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