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場地設計沒有條件設置溜冰場


就近日有市民反映可利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改建溜冰場的意見,體育局表示,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雖然在過往曾設置溜冰場,但由於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原設計用途上並未有包括進行冰上運動,體育局在2008年接管後,發現場館的鋼材結構,沒有條件設置溜冰場;而臨時的溜冰場運作對場館和設備亦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壞,故已取消設置溜冰場的安排,以更好地維護場館設施,發揮場館作為綜合體育場地的多元功效。

一直以來,本澳缺乏標準的溜冰場地,相關運動員需到鄰近地方備戰賽事,考慮到近年冰上運動普及程度提高,特區政府擬建設一個標準的溜冰場,為推動冰上運動發展創設良好的硬件條件,豐富澳門體育運動元素,同時,為居民提供休閒娛樂的新空間。未來,特區政府會繼續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做好溜冰場的建設規劃。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