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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持續進行危險品安全排查及宣教工作

持續派員到各區進行危險品安全排查

第12/2022號法律《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及相關補充規範即將於本年8月23日起正式生效。為持續檢視相關業界及社區中的危險品安全隱患,消防局已組織動員297名人員,陸續到本澳各區對危險品的安全狀況進行排查及宣教工作。

自8月12日起, 消防局持續派員前往各區對工廈、油站、銷售危險品相關產品的商舖、危險品及燃料儲存設施等進行排查,期間對場所或儲存區內的消防設備、儲存數量及周邊環境等進行檢視,以確保危險品及燃料的儲存得到充足的安全保障,同時亦對有關場所及其周邊區域進行消防安全排查,以消除社區的消防安全隱患,截止8月16日已排查各類場所及儲存點共819個。此外,消防局亦向相關業界從業人員及市民講解《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的重點內容,如“危險品的分類”、“具職權公共當局”、“危險品用戶義務”及“危險品的豁免量”等,以便社會大眾更好地履行相關職責及義務,提高對危險品的使用及儲存的安全意識。

有關的排查及宣教工作將會持續進行,期望社會各界及市民共同肩負起本澳的消防安全責任,共同為澳門締造一個更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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