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控酒法》於11月5日起生效 衛生局舉辦第二場零售業界及外送平台專場講解會

日前衛生局舉辦第二場《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講解會

第6/2023號法律《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下稱《控酒法》) 於11月5日起正式生效。為加強社會各界對《控酒法》的認識,衛生局已於6月30日舉辦首場講解會,向零售業界講解法例相關內容。為持續宣傳新法,日前續舉辦第二場講解會,由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柯慶建代主任主持、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林松主任等代表作講解及回答提問,活動逾30名零售業界及外送平台代表出席。

衛生局代表在講解會中就《控酒法》中的名詞定義、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飲料的限制、預防未成年人取得或飲用酒精飲料的措施、場所須張貼法定標誌、酒精飲料的標籤規範、以遠距離方式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應注意的事項、處罰制度等方面作詳細解釋。

與會者分別關注未成年人在其場所內直接飲用酒精飲料的情況、如何核實未成年人年齡、警示標語的顯示、廣告的定義、外送交收時是否需保留核實年齡的證據、小型商鋪酒精飲料的分區擺放和標示要求等方面作出提問,並關注執法人員之執法水平,建議加強有關執法人員的培訓等。衛生局代表就提問作出詳細解答,並和與會者進行深入交流和討論。

《控酒法》將於11月5日起實施,為使公眾和業界及早認識新法規定及做好相關準備,衛生局將會繼續定期舉辦新法例講解會,詳細闡釋法律內容並以互動形式解答公眾對有關法律的疑問和實施要點。倘公眾對有關法律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28556789,或電郵至:gpct@ssm.gov.mo查詢。

查看圖庫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