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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第二期所得補充稅繳納期限


財政局提醒所得補充稅納稅人,徵稅憑單上所載之繳納月份為11月之第二期所得補充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星期五)止,為免增加輪候時間或因逾期繳納而附加過期利息罰款,財政局呼籲倘仍未繳納上述稅項之納稅人,請儘快利用財政局提供的繳稅方式繳納所得補充稅,亦可到憑單背頁所指定銀行或位於南灣財政局大樓、氹仔接待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收納處繳交。 收納處辦公時間 1) 財政局大樓及氹仔接待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8:00) 星期五(9:00至17:45) 2)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7:45) 稅務諮詢中心電話: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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