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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卸工程

申請核准拆卸非法工程(拆卸非法工程專用)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自然人或法人

申請方式

前往土地工務局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書(U042C)(D2)
    1. 如申請人為自然人,簽名須與身份證明文件式樣相同及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2. 如申請人為法人,須填寫「法人代表聲明書」(O015);
  2. 倘由受權人申請時,須遞交授權書;
    1. 授權書上簽署人應證明其在此行為中的身份;
  3. 倘由承租人申請時,須遞交租賃合同鑑證本;
  4. 倘由預約買受申請時,須遞交預約買賣合同鑑證本;
  5. 倘為非業權人身份作出申請,須遞交業權人就拆卸非法工程同意書(U045C);
  6. 物業登記書面報告(即查屋紙)正本或鑑證本;
  7. 工程說明備忘錄(須使用由土地工務局所制定的專用表格);
  8. 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文件(俗稱勞工保險)正本或影印本;
  9. 若於工程期間需臨時佔用周邊行人道,須遞交市政署發出的「公共街道臨時佔用准照-圍板及排柵」正本或影印本。

必須出示文件:

  1. 倘在土地工務局核對相似筆跡,須出示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提交文件影印本時,須出示相關正本以便於土地工務局核對。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地下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任何稅項


審批所需時間

約8個工作日


備註/申請須知

  • 凡涉及非法提供住宿的個案,申請人須另行取得旅遊局的同意(尤其關於臨時解封的要求),方可展開有關工程;另外,只有在收到旅遊局就本申請的回覆意見後,土地工務局方具備審閲條件;
  • 作為以短訊方式通知申請人自取回覆函件及非法工程拆卸通知之用;
  • 物業登記書面報告所指樓層或單位標示為準;若無單位標示,則指出所在地點,例如:天台、平台、通天等;
  • 申請表剔選的工程內容須與工程說明備忘中的內容相符合;
  • 未有土地工務局發出的清拆令或清拆令內沒有規定時,天台屋、平台屋不能多於30天,其他則不能多於15天;另外,根據第8/2014號法律的規定,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之全日,以及在平日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9時,不准進行可產生任何騷擾噪音的工程;
  • 編寫頁碼規則:由申請表起,順序以阿拉伯數目字連續編寫;
  • 倘申請人並不是非法工程所在地點之業權人時,須呈交「業權人就拆卸非法工程同意書」,可於本局網頁www.dsscu.gov.mo下載有關範本;
  • 土地工務局於考慮批准施工期之期限時,將取用申請期限及遞交之勞工保險單期限兩者中,取其較短者為之;另外,請注意保單上標示的地點須與工程地點相符,投保人須為申請人、責任書上的聲明人的任一方,同時土地工務局不接受暫保單(cover note)形式的保險文件;
  • 若於工程期間需臨時佔用周邊行人道,須向市政署申請「公共街道臨時佔用准照-圍板及排柵」;倘若工程涉及影響公共交通,則須向交通事務局申請「臨時交通措施」。

相關規範或要求

  • 參考土地工務局《非法工程拆卸指引 》的相關內容。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 透過土地工務局收據上的查詢編號及收件編號,可以在土地工務局網頁查悉相應申請的進度狀況。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單掛號方式郵寄
  • 電話短訊通知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的文件:

  • 收據
  • 公司蓋章或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表格下載

U042C(D2)U045CU046CO015


資料提供:土地工務局(DSSCU)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2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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