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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青洲河邊馬路土地糾紛事件


日前有報導指本局在一宗土地糾紛事件中涉嫌處事不公,以及有警員涉嫌擅闖民居。有關指控與事實不符,本局特此作出回應以正視聽。 經本局調查後,於11月23日約晚上7時19分,本局行動控制中心接報於青洲河邊馬路門牌14-17號發生一宗租務糾紛事件,遂按程序通知有關警區派員處理。在現場,胡姓居民與一名符姓男子因上址之業權問題發生口角,警員遂將雙方帶返警區作進一步處理。在警區,胡姓居民聲稱其擁有上址的使用權,惟不能提供任何證明文件,符姓男子則向警員出示擁有該地段的商業登記證明及物業登記證明書,證明其業主身份。期間,符姓男子向警員報稱上址中一座其擁有之物業內發現十多名身份不明的人士,需要警員協助,警員遂陪同符姓男子重返上址調查,警員的行動完全是應業主的合理請求而履行職責,不存在偏袒或處理不公的情況。 警區派員重返現場後,接觸到該地段一名管理員。在得到業主同意,以及在該管理員陪同、要求及指示下進入地段內的一座建築物,警員在打開建築物公共走廊一道鐵門之前,曾拍門及按動門鈴,其後該建築物上層一名操普通話之男子亦向警員聲稱上述鐵門沒有鎖死,著警員自行開門進入。其後,警員在建築物上層房間內發現七名持內地通行證之人士,各人均報稱為上址租客,由於沒有發現違法行為,故警員在登記在場人士身份資料後離開,沒有採取任何其他行動。 在此強調,保護市民生命財產是本局的職責,在接獲犯罪消息後本局定會依法及依程序履行職務,對於有關報章對事件不瞭解下作出的無理指責,本局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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