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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石排灣新區發展活化土地利用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今(6)日表示,因應路環石排灣新區發展的需要,特區政府嚴格按照《土地法》及以土地活化利用為原則,把原批給為石礦場的工業用地轉變為商住用地。 劉仕堯出席公開場合時,被問及有關石排灣石礦場工業用地獲特區政府批給更改用途為商住用地時表示,因應未來石排灣的新區發展和人口增加,考慮到該區欠缺配套和基礎設施,特區政府按照活化土地利用的原則,重新批給上述工業用地更改用途為商住用地。政府早前已公佈的石排灣都市化規劃中,將建設住宅新區和離島醫院等,而熊貓館亦設在石排灣,工業用地的批給已難配合石排灣的發展。 劉仕堯表示,政府會向上述獲批轉變用途的土地扣減三成土地面積,用作開墾路網、建設公共房屋和基建設施,綜合利用以配合石排灣的未來發展需要。他強調,特區政府處理石排灣土地利用的批給,均嚴格按照《土地法》的程序進行。 此外,特區政府關注到社會對沿用多時的溢價金制度的討論,去年底已對《批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作出了修改,未來亦會因應社會發展需要作出相應調整。特區政府現時已啟動研究工作,探討是否有更好的方法取代溢價金制度,讓政府處理補地價問題時能有其他機制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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