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11號法律有關《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正式生效後第二天,從2012年1月1日傍晚七時到1月2日下午六時,繼續有70人次的控煙辦督察及相關人員在澳門半島和離島巡查各類禁煙場所共300間。其中有7 人被檢控,全部為男性;包括3名來自內地的旅客和4名本澳居民,分別有4人在食肆場所被檢控,2人在大廈管理處被檢控,另有1人則在車行被檢控。行動中又以黑沙環和塔石區所占比例較多。另外,從1月1日傍晚7時到1月2日下午6時,控煙辦共接獲121個電話,其中有83宗查詢、32宗投訴,包括投訴食肆、遊戲機中心、大厦管理處及公園有人吸煙,也有6名市民提供意見。 總結第二天的執法情况,共有7人遭票控,其中1名內地遊客由於沒有攜帶證件而需召喚警察協助,其餘行動十分順利,未有遇到與違例者磨擦的情况。綜觀新控煙法生效第二天的情況,本澳禁煙場所基本已張貼禁煙標誌及移除所有煙灰缸,客人或場所負責人均自覺守法,部分食肆更早已提醒食客室內禁焢,支持控煙;不少市民及業界亦紛紛向控煙督察表示支持和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