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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工程

申請核准更改工程(修改)計劃(社會服務設施場所專用)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自然人或法人

申請方式

  • 前往土地工務局辦理
  • 網上申請 – 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登入土地工務局網站www.dsscu.gov.mo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書(U065C)(M3)
    1. 如申請人為自然人,簽名須與身份證明文件式樣相同及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2. 如申請人為法人,須填寫「法人代表聲明書」(O015);
  2. 倘以承租人身份作出申請,須遞交業權人同意書(U038C);
  3. 倘由受權人申請時,須遞交授權書;
    1. 授權書上簽署人應證明其在此行為中的身份;
  4. 物業登記局發出的物業登記證明書;
  5. 負責編製計劃的技術員的責任書(U002C);
  6. 工程說明備忘錄,須說明工程的位置範圍、工程的內容等,並須指出每一內容所使用的材質及式樣,而飾面材料還應指出顏色;
  7. 工程位置圖,比例為1:1000;
  8. 已核准圖則,比例為1:100,應包括平面圖、剖面圖及立面圖;
  9. 重合圖則,比例為1:100,應包括平面圖、剖面圖及立面圖;
  10. 已更正圖則,比例為1:100,應包括平面圖、剖面圖及立面圖;
  11. 當工程涉及時,須提交:
    1. 供水計劃圖則,比例為1:100,應包括平面圖及剖面示意圖;
    2. 排水計劃圖則,比例為1:100,應包括平面圖及剖面示意圖;
    3. 結構計劃圖則,應包括平面圖、大樣圖及計算書;
    4. 防火安全系統計劃圖則,比例為1:100;
    5. 供電計劃圖則,比例為1:100;
    6. 空調/通風/排煙系統計劃圖則,比例為1:100;
    7. 燃氣/燃料系統計劃圖則,比例為1:100;
  12. 倘同時申請工程准照,
    1. 指導工程技術員的責任書(U019C);
    2. 實施工程的責任書(U020C);
    3. 工作意外和職業病保險單(俗稱勞工保險)正本或影印本;
    4. 若於工程期間需臨時佔用周邊行人道,須遞交市政署發出的「公共街道臨時佔用准照-圍板及排柵」正本或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地下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 簽署每項編製、指導或實施工程:澳門元1,200元;
  • 審閱申請:澳門元 1,200 元;
  • 發給更改工程准照,每 60 天或不足 60 天:澳門元 2,400 元;
  • 合法化工程為平常稅項之三倍。

繳費說明:

  • 可以現金、信用卡、借記卡、澳門通、MPay、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澳門中銀手機銀行、豐付寶、廣發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UePay澳門錢包、支付寶、微信支付、支票或本票支付,申請時繳交;
  • 按照第22/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使用支票作為支付工具時,有關簽發日期不得早於支付日期三日。再者,其金額等同或超過澳門元5萬元者,必須附同該銀行的付款保證(或必須以本票繳付);
  • 可使用中國銀行/中國銀行信用卡機構或大西洋銀行發出的信用卡/借記卡,付款總金額必需相等/少於澳門元10萬元。每次以信用卡/借記卡繳費僅可使用一張信用卡繳付全數。於每年的最後七個工作日內不接受信用卡/借記卡繳款。

註:
澳門通、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之付款上限為澳門元1,000元 ;
MPay之付款上限為澳門元20,0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辦理時間

22個工作日。

上述期限不包括文件整備時間及向其他部門諮詢意見的時間,而上述辨理時間將由收到最後一份回覆意見起計算。(即由收到最後一份回覆意見後才進入土地工務局的審批程序)


備註/申請須知

  • 可透過本申請表一併申請核准更改工程(修改)計劃及發出更改工程准照,倘若只屬於申請發出更改工程准照的情況,應使用由土地工務局制定的L1-申請發出工程准照表格作出;
  • 工程分類說明:
    • 更改工程計劃:工程仍未展開的情況;
    • 合法化工程計劃:工程已完成的情況;
    • 更改/合法化工程計劃:工程部份已完成,但仍有工程要進行的情況;
  • 工程預先准照不適用在被評定不動產內進行的工程,亦不適用一站式發牌程序內土地工務局審理期不超過三十個工作天的個案;
  • 於遞交申請時可一併遞交動工通知聲明書(U070C),亦可於獲發工程准照的三十天內,於動工前至少五日遞交上述聲明書;並在工程記錄簿內作動工的相關記錄,倘有之監察工程技術員亦須簽署工程記錄簿;
  • 於工程開展後, 須每兩個月編製一份工程報表, 並最遲於有關期間屆滿後第十日透過S2-工程報表提交書(U076C)送交土地工務局, 最後一份報表須於申請竣工檢驗前提交;
  • 已在電子入則平台提交的申請,倘需補交文件之原件,應透過「為網上申請補交原件(U087C)」作遞交;
  • 編寫頁碼規則:由申請表(本頁)起,順序以阿拉伯數目字連續編寫;
  • 各專業計劃須以分頁紙分隔或獨立載於不同的資料夾內,然而各專業計劃的順序應按照上表的次序排列;
  • 土地工務局於考慮工程准照之期限時,將以申請期限及遞交的工作意外和職業病保險單(俗稱勞工保險)期限兩者中,取其較短者為之;
  • 若工程需臨時佔用周邊行人道,於申請發出工程准照時,申請人士須遞交由市政署發出「公共街道臨時佔用准照-圍板及排柵」正本或副本;而倘若工程涉及影響公共交通,則須向交通事務局申請「臨時交通措施」;
  • 關於社會服務設施更改工程的須知,可瀏覽土地工務局網頁內的《社會服務設施更改工程入則手續及技術指引》(http://www.dsscu.gov.mo);另外,關於開設社會服務設施場所的其他指引,亦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http://www.ias.gov.mo)。

相關規範或要求

  • 關於社會服務設施更改工程的須知,可瀏覽土地工務局網頁內的《社會服務設施更改工程入則手續及技術指引》(http://www.dsscu.gov.mo);另外,關於開設社會服務設施場所的其他指引,亦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http://www.ias.gov.mo)。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 透過土地工務局收據上的網上查詢編號 / 查詢密碼及收據編號,可以在土地工務局網頁查悉相應申請的進度狀況。
  • 透過土地工務局提供的收據編號及查詢密碼,可致電85903800經「私人工程計劃申請進度查詢」的語音系統查悉相關申請的進度狀況。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單掛號方式郵寄
  • 電話短訊通知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的文件:

  • 收據
  • 公司蓋章或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表格下載

U065C(M3)U038CU002CU019CU020CO015U070CU076CU087C


資料提供:土地工務局(DSSCU)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3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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