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統長效機制
特區政府堅持"教育興澳"的施政路向。全面提升居民綜合素質,培育本地人才是特區政府教育政策的着力點,貫徹在教育的各個階段和領域。
在非高等教育方面,政府努力實踐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藍圖,從制度和投入等方面確保教育事業的發展,尤其要保證義務教育和免費教育的有效實施。落實《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為教師提升專業能力、改善工作條件提供制度保障。推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加快小班制在中學實施的步伐,優化師生比及班師比;提升學生的語文能力、身心素質及品德;發揮持續教育和終身學習在提高居民工作技能及生活素質方面的重要作用,從人才培養上為澳門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政府每年的財政預算優先保障非高等教育的財政投入,2012年預算約41.6億元,2013年預算約52.5億元,按年增加超過26%。未來將研究透過分階段財政撥備,充分發揮教育發展基金對教育經費的儲備和調節功能,基金2013年的預算約7億元,按年增加25.7%。政府推行十五年免費教育,以及近年一直保持高中三年級學生大約八成半的升大率,都是多年來對教育不斷投入資源的成績。按十五年正規教育計算,政府現時投放在每名入網學校學生的資源近31萬元,非入網學校學生的資源近20萬元。
津貼制度方面,政府發放的津貼包括:學費津貼、回歸教育津貼、書簿津貼等,支援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學生,使學生不因家庭經濟狀況而影響接受教育的機會。同時,透過學生福利基金,完善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機制,並關注學生的體質發展及提供醫療保障,基金2013年預算約4.4億元,按年增加35.2%。
在高等教育方面,政府加快完善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規,並制訂中長期發展規劃,使高等院校充分發揮其教學、科研、服務社會的功能。
特區政府注重對高等教育資源的投入,將大幅增加獎勵成績優異學生的獎學金名額及金額,支持澳門高等院校與國內外高校開展多渠道、多層次學生交流,促進人才的成長。為協助澳門居民就讀大專或以上的課程,政府放寬貸學金申請者家庭人均收入的限制,並增加貸學金的名額至4,500名;調升貸學金、獎學金及特別助學金的每月發放金額,貸學金和獎學金每月的發放金額由2,000-4,000元調升至最高的4,500元、特別助學金每月的發放金額由2,400-4,800元調升至最高的5,400元;設立"吸引優秀學生修讀教育課程資助計劃",以獎學金形式鼓勵優秀學生修讀教育課程,在取得學位後留澳為本澳教育事業服務;為體現特區政府關心和重視就讀高等院校的本澳居民,2012年首度發放金額為2,000元的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
我們致力提升高等教育素質,持續優化高等院校教學環境和設施,同時支持師資培訓,組建優質高效的教職員隊伍,並增強高等教育整體競爭力,適應澳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新型的、現代化的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即將落成運作,從而揭開澳門高等教育發展新一頁。
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構建人才資料庫,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已完成收集在本地及外地升讀高等院校澳門居民的相關資料,可為明年開展的本澳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需求的估算,以及未來合理制訂人力資源政策提供參考依據。
在青年政策方面,青年是社會發展的希望。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培養年青一代,全力促進青年在德、智、體、群、美等各方面發展。我們努力構建良好的校園文化,廣泛推行義工活動,大力支持青年參與社會、服務社會,激發青年積極因素;加強國情研習、公民教育和普法宣傳,培養學生優良的公民素養,弘揚愛國愛澳的傳統。我們將凝聚社會共識,盡快制定長遠的澳門青年政策。
隨着社會逐步多元化,科學技術與網絡信息日新月異,青年成長的環境變得複雜多樣,需要家庭、學校、政府和社會密切配合,付出更多的愛心和精力,共同承擔教育責任,倡導正確的價值觀和道德觀。關懷和支持青年規劃積極的人生,培養他們既要有獨立思考和批判的精神,也要有創新和建設的能力。 住屋保障長效機制
特區政府堅持"居有其所,安居樂業"的方針。隨着社會發展和人口增加,以及全球低息環境的影響,近年本地區的住宅樓宇需求持續增長。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居民的基本住屋需求,設立短、中期工作目標,並從長遠規劃上保持公共房屋與私人市場間的平衡,通過經濟房屋、社會房屋及私人房屋三方面配合,回應不同階層居民的住屋訴求。
在強化制度建設方面,為落實公共房屋政策,特區政府制定了《經濟房屋法》和《延長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為減輕納稅人的稅務負擔,修改了《市區房屋稅規章》和《印花稅規章》;為規範房地產中介行業和保障居民的權益,制定了《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而《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法案已提交立法會審議。為進一步嚴謹和有系統地管理土地資源,特區政府依法加緊處理閒置土地,《土地法》的修改和《城市規劃法》的草擬已基本完成並將提交立法會審議。此外,政府還採取了針對短期内住宅單位、商舖、辦公室及車位的轉移額外徵收特別印花稅、收緊樓宇貸款比率上限、制定規範樓花買賣指引等措施,以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在短期措施方面,特區政府按計劃完成萬九公屋項目,輪候家團正陸續上樓,並着重完善新落成公屋周邊的社會設施和交通設施配套。明年首季度,我們將重新啟動經屋和社屋的輪候申請。政府調整經屋申請的收入上限,使經屋的申請條件可覆蓋全澳八成居民,目前,一人家團的收入上限為19,355元,二人以上家團的收入上限為38,710元,以協助未有能力購買私人房屋的本地居民,體現經屋調節私人房屋市場的功能。社會房屋方面,社屋申請家團的收入上限會因應最低維生指數的調整而提升,使有需要的居民得到安居之所。另外,政府既強化監察樓宇狀況的機制,避免因失修而造成潛在危險,也推廣《樓宇維修基金》的運用,加強業主為自身樓宇進行維修保養的意識,更重要的是,從制度上完善樓宇安全的相關機制,《都市建築總規章》的修訂工作已基本完成,並將提交立法會審議。
在中期措施方面,萬九後公屋項目的規劃工作已全面展開,除已公佈的6,300多個公屋單位的規劃外,政府還會繼續撥出土地儲備興建公屋;建立定期的社會房屋接受申請機制,並設定輪候期。我們從增加供應着手,注重協調市場供求,加快私人住宅樓宇圖則審批,審批中的私人住宅單位近30,000個,在建的私人房屋住宅單位約有8,000個。
着眼長遠,由於澳門土地資源極為有限,特區政府必須按輕重緩急和社會利益作長期規劃。我們將建立公共房屋土地儲備制度,並在新城規劃中預留一定數量的公屋和公共設施用地,透過土地政策保障公共房屋的長遠發展。政府現時已就五幅填海區中的A區展開招標工作,預計將於2015年完成填海造地工程,面積為137.8公頃,並已預留土地儲備興建公屋;面積為60公頃的E區也將於明年初展開招標程序。在充分考慮社會上對以"澳人澳地"概念興建房屋的意見後,我們將就其定義問題、土地供應、購買和轉售限制、法律配套等方面進行深入探討;長遠來説,政府將會在五幅填海區預留一定的土地儲備興建面向澳門居民的房屋,提供更多置業選擇讓居民安居樂業。
政府將根據實際收集的數據,科學評估公共房屋所需的資源,公平、公正和公開地對公共房屋進行分配;為確保財政資源投入,未來將研究設立公共房屋發展基金;強化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職能;通過公共房屋和私人房屋市場,令居民根據各自能力和實際需求,以租賃或購買等不同途徑選擇合適的居所,並致力維護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