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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酒法》生效首日共巡查164間場所 商戶守法情況良好

今(5)日凌晨零時煙酒辦起與治安警察局展開首次聯合執法行動

第6/2023號法律《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以下簡稱《控酒法》)自今年11月5日起生效,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下簡稱控煙酒辦)執法人員於今(5)日凌晨零時起與治安警察局展開首次聯合執法行動,早上8時起,衛生局執法人員亦開始進行常規巡查。截至下午4時,執法人員重點巡查零售商店、食肆及未成年人經常出入的場所共164間;期間,發現1宗涉嫌違反《控酒法》的個案,涉事餐廳涉嫌向 2名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衛生局已開立卷宗跟進;同時,控煙酒辦共接獲5通舉報及查詢熱線電話,其中查詢個案4宗及1 個意見提供。截至下午4時,沒有發現因未有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酒精飲料廣告未標明警語的違法個案。綜觀過去16個小時的巡查整體結果,商戶對《控酒法》的了解和遵守情況良好,執法順利。

衛生局再次提醒公眾應遵守《控酒法》規定,包括禁止任何人向未成年人(即未滿18歲人士)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如對購買者或被提供酒精飲料的人士的年齡有懷疑,在銷售或提供前須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如未能確認對方的年齡或對其年齡有懷疑,則推定其為未成年人並應拒絕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予對方。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地方,須以顯眼方式張貼經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同時規定,屬提供自助服務的商業場所須劃定及清晰標示陳列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的區域,而酒精飲料的廣告,應以中文、葡文及英文標明警語,並呼籲相關業界遵守法規。

為確保《控酒法》有效實施和執行,衛生局在法律生效前已全方位加強宣傳推廣工作,包括對內開展執法人員培訓、制訂內部指引及規章制度,亦拜訪治安警察局、旅遊局及市政署三個監察執法實體,制定協作機制,開展各執法實體監察人員的培訓課程;對外,為加深社會各界認識新法,亦大力進行宣傳講解工作,包括聯同各界合共33個成員組成澳門控酒聯盟;針對相關業界及公眾舉辦了8場講解會;拜訪了 11個機構和團體,宣講《控酒法》內容及聽取意見;已製作一系列宣傳包括:燈柱旗和戶外廣告、法律規定標誌及警語的貼紙、宣傳單張及海報;在電視、電台及巴士車廂播放宣傳片;製作控酒圖文包、業界指引及酒精危害資訊,並上載到‶控酒資訊網″,方便公眾查閱(詳情瀏覽https://www.ssm.gov.mo/alcoholcontrol亦可掃描附圖的二維碼)。此外,亦安排於中小學舉辨《控酒法》內容的專題講座。在《控酒法》生效前,已陸續派員落區向約5,300間零售業商戶及餐飲場所派發法定標誌和宣傳單張,並即場指導及為商戶講解法律要求。未來,衛生局將繼續結合線上線下等多途徑、多平台及全方位加強宣傳推廣工作,不斷加深社會各界認識新法,並持續協助業界配合及遵守法律中的相關規定。

衛生局再次呼籲社會各界配合和支持《控酒法》的實施,避免因不清楚法律規定而誤觸法網。倘居民目睹不法事實或對《控酒法》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舉報及查詢熱線:28556789,任何舉報均會獲保密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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