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 申請:需於活動舉行日期前15個工作日提出預約申請;
- 取消預約:需於活動舉行日期前5個工作日提出取消。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 預約活動
- 已填妥之《治安警察局活動預約表》
- 取消預約
- 公共部門、學校或社團名稱;
- 已預約之活動項目和日期;
- 取消原因。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收單位:策劃行動廳-公共關係處
辦公資訊:請點擊詳情
傳真辦理
接收單位:策劃行動廳-公共關係處
傳真:(853) 8790 5459
電郵辦理
接收單位:策劃行動廳-公共關係處
drp-info@fsm.gov.mo
郵寄辦理
地址:澳門十月一號前地 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
費用
全免
備註/申請須知
- 請注意載於活動預約表內各項活動可預約之時間和各備註事項;
- 取得本局文件:請於「相關文件」欄目內查找及下載,或親臨相關辦理地點索取。
法律及公民意識推廣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