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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諮詢委員會舉行2012年度第二次平常會議


環境保護局環境諮詢委員會日前舉行本年第二次平常會議,由環境諮詢委員會主席、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主持。會上,委員會根據第2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選舉副主席,並通過由原任副主席梁維特續任。此外,委員會聽取了環境保護局匯報的工作進展,並就有關議題發表意見。 環境諮詢委員會2012年第二次平常會議早前在環境保護局舉行。根據第2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委員會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環境保護局局長擔任秘書長,以及由不多於7名其他實體或政府部門代表,和不多於20名環境保護方面的其他社會知名人士代表組成;委員會副主席得由上述的社會知名人士選舉產生。另外,根據第18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原委員會的18名社會知名人士全數獲得續任,因此,委員會於會議上選舉新一任副主席,並通過由原副主席梁維特續任。梁維特表示,環境諮詢委員會作為政府環保部門與市民之間的橋樑,不單要代表市民向特區政府傳達環境方面的意見,亦需要更好地將政府政策有效、及時地向社會展述,因此,不論作為副主席或是委員,都應當有此承擔,推動本澳環保政策更前進發展。 會上,委員會聽取了環境保護局匯報工作進展,包括"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及監管方案研究"工作進展,"制訂《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行政法規──諮詢總結報告",以及《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最終文本》及近期工作等。劉仕堯表示,經過接近3年的策劃、部署、研究、諮詢,特區政府順利完成並發佈了本澳首份環境保護規劃的最終文本。《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最終文本》的編訂是本澳環保工作的重要里程,不論政府政策、企業營運還是居民生活的每一個細節,都應緊記環保責任,緊扣環規的目標,朝著"構建低碳澳門、共創綠色生活"的願景逐步前進。 劉仕堯表示,政府有必要擔當實踐環規目標的火車頭,透過政策推動和宣傳教育,創造條件推動居民落實各項環保行為。過去,政府已針對空氣污染問題採取多項政策措施,防止大氣污染繼續惡化,包括先後出台了針對進口新摩托車和汽車的尾氣排放限值的規定,從源頭起禁止高污染車輛進口。針對在用車輛,特區政府已委托學術機構進行相關研究,現正草擬建議方案,爭取盡快完成並向公眾諮詢;同時,考慮到車用燃料也是影響車輛尾氣排放質素的關鍵,政府正進行立法工作,以提升車用燃料的質量。 他表示,經過多年努力,本澳的環保工作已跨越3個重要關口,包括成立環境保護局,全面執行本澳環保工作;編定環境保護規劃作為未來環保工作的重要方針;透過國家十二五規劃和區域合作,協助解決本澳以至區域內的環境問題。因此,社會必須有信心和恆心,共同構建宜居宜遊的城市環境。 與會委員普遍認同《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最終文本》能作為本澳未來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指引,作為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的平衡指標。未來,因應各項環規後續工作和細化執行上,希望進一步吸納本地相關專業人才,令環規的執行更有效及符合本地需要。治理車輛尾氣排放方面,委員會認為除了限制高污染車輛進口和推動使用環保車輛外,有必要透過特區政府各專責部門的協調合作,加快淘汰在用的高污染車輛,限制車輛增長,並要進一步研究廢舊車處理方法和途徑,以減輕廢舊車處理對環境帶來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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