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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強制央積金的聲明異議

住院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提出獲得2024年度款項權利的時效為3年,即有關權利將於2027年12月31日屆滿,逾期則失效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帳戶擁有人可親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於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保基金網頁下載:

  1. 聲明異議(RP)(填表樣本)
  2. 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3. 由當地醫院發出2023年的住院證明,須註明患者姓名、住院時段,並有醫院蓋章及簽發日期(住院證明範本)

*如帳戶擁有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士,請參閱無行為能力的帳戶擁有人聲明異議手續
*如帳戶擁有人去世,請參閱由親屬或繼承人代為提出聲明異議手續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由他人代交

  1.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4. 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地址]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個案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對2024年度的分配款項名單提出聲明異議,須遞交 2023年期間的證明文件。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可前往服務點、瀏覽社會保障基金網頁或致電(853)2853 2850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公函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20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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