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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諮會討論特別駕照修訂草案 政府續聽意見完善法規內容


交通諮詢委員會兩小組日前舉行聯合工作會議,主要討論《特別駕駛執照行政法規》修訂草案、《澳門公共停車場及路邊泊車位費率研究》等多個議題。就《特別駕駛執照行政法規》修訂草案,有委員認為,特別駕駛執照牽涉的問題複雜,憂慮是次修訂草案未必能解決相關問題;交通事務局回應指,法規的修訂是本著平衡本地業界生存空間和保證兩地交往不被中斷為前提,政府樂意聽取各方意見,朝著目標完善相關法規內容。 交諮會兩小組聯合工作會議日前於交通事務局多功能會議室舉行,由兩小組召集人高冠鵬及郭敬文共同主持。會上先後就新學年交通安排、《特別駕駛執照行政法規》修訂草案、《澳門公共停車場及路邊泊車位費率研究》內容、栢寧停車場收費調整及擬施行分時段收費和巴士服務評鑑制度的後續工作方案等作出討論。其中,就《特別駕駛執照行政法規》修訂草案,有委員指出,特別駕駛執照本身已對本地業者造成不公,因現時只有內地中資機構擁有特別駕照,本地業者無法申請牌照參與跨境運輸業務,修訂草案無助解決特別駕照司機「過界工作」問題,認為政府應即時取消特別駕駛執照;亦有委員認為,特別駕駛執照牽涉的問題複雜,但是次修訂只屬小修小補,相信難以起到效果。 交通事務局回應指,有關法規的修訂是本著平衡澳門整體利益和穩定每日輸澳的民生用品為大前提,,新修訂草案並無限制一定為內地中資公司才能申請特別駕駛執照的概念,換言之,未來本澳業界若有條件在內地從事運輸行業,亦可申請相應的特別駕駛執照,當然,如何協助業界到內地從事運輸行業屬另一問題,政府認同需要與內地溝通及爭取解決當中所存在的問題。在交諮會的平台上討論《特別駕駛執照行政法規》的修訂,亦是希望讓交諮會委員了解現時的相關工作進度,政府會繼續聽取各方意見,完善法規內容。 討論泊車位費率研究建議栢寧作分時收費試點
會議亦討論到《澳門公共停車場及路邊泊車位費率研究》內容、栢寧停車場收費調整及擬施行分時段收費計劃,在探討泊車供需調查分析的同時,提出以栢寧停車場作為分時收費的試點,建議分為兩個收費時段,日間(早上8時至晚上8時)每小時收費4元,晚間(晚上8時至早上8時)每小時收費2元,藉以加大日間停車場的流轉量,同時增加晚間停車場的停泊率,減少車輛停泊在街道上的壓力,以更充分利用道路及停車場空間。有委員認為建議可以一試,但政府必須向公眾清楚說明推行計劃的理據、想要達至的目標,並應以鄰近地區的停車收費作為參考,體現調整收費數額的合理性。 此外,會上還討論了有關巴士服務評鑑制度的工作進度,主要就評鑑制度組成架構及評鑑項目組織的人員組成等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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