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12時,本局交通廳副警司容仕培及行動廳副警司劉國熙帶領交通小隊一行10人,在澳門慕拉士大馬路針對學童安全採取檢控行動。 是次行動目的是配合學童安全而進行,期間分別檢控了8宗接載未滿六歲學童乘坐電單車及3宗未滿十二歲乘坐汽車前座個案。本局再次提醒各駕駛者未滿六歲的學童不能以電單車接載,違者將會被科處罰款澳門幣600元;而汽車前座運載未滿十二歲的學童,駕駛者將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 此外,本局亦會配合已投入使用的超速監察系統,繼續檢控其他違規行為,包括打擊超速駕駛、衝紅燈等嚴重違規行為。最後,本局會持續透過教育、宣傳、檢控三管齊下,提高市民在交通安全方面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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