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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12」行動總結


為淨化粵港澳三地治安環境,共同維護社會穩定,三地警方在2012年7月9日至8月8日期間,展開為期一個月,代號「雷霆 12」的聯合打黑行動,重點打擊黑社會犯罪活動、有組織跨境販毒、人體運毒、販賣人口、跨境販運、操控婦女賣淫、有組織跨境盜竊集團犯罪和清洗黑錢犯罪等。 本澳的聯合行動由警察總局負責統籌,聯同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人員展開有關警務行動。行動期間,澳門警方巡查了本澳多間大型博彩娛樂場、卡拉OK酒吧、網吧、桌球室、賓館及別墅、遊戲機中心、按摩中心、桑拿和夜總會等公眾娛樂場所。整個聯合巡查行動,兩局人員出動巡查總數超過310次。 一. 行動總計:
1. 巡查行動中,澳門警方共動用警力4765次;
2. 合共調查了9514人,當中包括6653男,2861女;
3. 被帶返警局調查者,合共1155人,包括757男,398女;
4. 警方送交檢察院處理的人共303人,分別是222男,81女。
請看附件! 1) 毒品 :41.23 克冰; 189.16 克氯氨酮 (K仔);1.33 克可卡因; 8.9克 海洛英;3 粒'5仔';7.23 克大麻;81 粒麻古;67粒藍精靈; 0.994克安定。 2) 現金 :澳門幣14,750圓、港幣2,135,200圓、人民幣5,072 圓及 籌碼 10,000圓。 3) 證件 :1 本中國護照。 4) 偽造證件 :3本偽造中國護照。 5) 武器 :3 把刀;3 枝電槍; 1 個鐵指環;2 枝伸縮棍。 6) 其他 :49 部手提電話; 28 張 SIM卡; 2 張記憶卡; 1 隻勞力士手錶; 1 枝金屬鉗;144 個避孕套;3 枝潤滑劑。 三. 執行司法機關拘留命令狀及執行司法機關攔截命令,共截獲29人,分別是26男3女,當中2男1女被即時送往路環監獄服刑;另外,警方在破獲一宗吸毒案件時,發現案中女嫌犯因曾觸犯偽造文件案而被法院判處徒刑,經偵訊後,該名女子被送往監獄服刑。 四. 完成調查程序後及核實身份後被遣離本澳的共198人(其中包括129男,69女),其主要被遣離原因: 請看附件! 五. 移交予香港警方接手處理的人士: 1) 一名被香港警方通緝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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