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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廈單位先僭建花籠復改成陽台 凡新增個案優先處理勿以身試法


政府已三令五申會優先處理新增、翻新或危害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僭建個案,當中並非以僭建物類型作準則。但仍有居民不惜鋌而走險,以身試法。位於連勝馬路一幢新建低層大廈多個單位這兩年相繼出現花籠、簷篷及大型頂篷等新僭建物,政府展開批量式處理後,大多數單位都願意自行清拆,只有一戶違法人完全漠視法紀,更將已被勒令清拆的花籠進一步改裝成陽台,所用材料並模仿大廈原建築設計,似有意魚目混珠;政府遂於今日(7月12日)採取清拆行動,所有涉及的清拆費用將由違法人承擔。 新廈多個單位僭建採批量式集體處理
土地工務運輸局於2010年6月接獲居民投訴,指當時入伙不久的連勝馬路時濠大廈天台及4樓一複式單位正進行非法工程,局方人員到場調查時,發現4樓一複式單位對上天台建有以金屬支架和塑膠頂蓋構成的大型頂篷,同時該單位亦有僭建花籠;因此,於去年1月刊登告示展開聽證程序。期間,違法人向局方聲稱單位因2010年11月曾遭盜竊,才在陽台加建花籠,故不願清拆有關僭建物。局方於是在去年2月刊登最終告示,著令違法人在限期內自行清拆僭建大型頂篷及花籠。 及至去年6月,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時濠大廈4樓該單位外牆新僭建了金屬簷篷;此外,1、2、3樓亦分別有單位在樓宇外牆僭建金屬欄柵,疑似作花籠或陽台之用。鑑於該大廈僭建情況愈趨嚴重,為盡快凍結現狀,避免繼續惡化,局方決定採取批量式處理的措施,即針對新建大廈在相若時間出現的新僭建物,會集體通知和清拆,以加快處理效率。土地工務運輸局隨即於去年7月及今年2月刊登告示,勒令違法人於限期內拆除僭建物。 多數單位表現合作僅剩一戶公然挑戰
在政府啟動程序後,該大廈大多數有僭建物的單位都表現合作,已陸續自行清拆及回復原狀。然而,4樓單位的違法人卻一直漠視,公然挑戰政府,認為保留花籠有防盜作用。惟比對卷宗資料可發現,花籠早在2010年6月前已存在,但違法人在建有花籠的情況下,於11月仍被盜竊,顯示花籠的實際防盜作用不大。 4樓單位的違法人至今僅自行清拆了天台的大型頂篷,至於簷篷和花籠,非但沒有一併拆除,反而在花籠的基礎上進一步換上玻璃欄河,改裝成一個僭建陽台;欄河的用料更與大廈原有的退縮平台相近,在外觀上不易發現,似有魚目混珠之嫌。 相關清拆費和罰款將一一追討違法人
因應自願清拆限期已到,在違法人依然沒有遵守局方命令下,拆遷組決定今日展開清拆行動。基於是次涉及的僭建物位處單位的退縮平台,儘管退縮平台屬大廈共同部分,並不屬於私人地方;不過為尊重法律及保障市民住所不受侵犯的基本權利,清拆人員不會經違法人單位進入退縮平台,而會在大廈有條件位置搭建棚架,另設通道從外圍進入平台清拆,所有相關的清拆費用及罰款將向違法人追收。 政府一再強調,持續打擊僭建絕不鬆懈,會以「先後緩急」的方式,包括天台屋、花籠、簷篷等僭建物,凡屬施工中的新增或翻新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都會優先處理,當中並非以僭建物類型作準則。 政府明白市民有防盜及保障家居安全的需要,因此,早前已出台《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方便市民遵循,讓市民更清晰地知道如何安裝防盜及安全設施才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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