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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及打擊各類販賣人口


"打擊販賣人口"法律於 2008年6月生效後,政府從預防、保護、調查起訴及伙伴關係四方面,開展了一連串的工作,以打擊及防止有關犯罪。 除預防打擊性剝削外,亦就強迫勞動和販賣人體器官成立工作小組,有序地從識別受害人、培訓、預防等多方面開展工作,以防止受害人墜入被販賣的陷阱。 本年3月,法院就一宗販賣人口案件完成審訊,成功檢控7名嫌犯,分別判處12年9個月至13年3個月徒刑。販賣人口是跨境罪行,嚴重危害基本人權,需要社會各方充分合作,政府致力打擊,才能有效遏止罪行。未來,阻嚇販賣人口措施關注委員會將繼續實事求事,預防及打擊各類販賣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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