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內容
參加的士駕駛員證考試。
服務對象
1. 欲投身於的士駕駛員行業之人士;
2. 持有有效輕型或重型汽車駕駛執照至少兩年;
3. 未曾因故意實施侵犯生命罪、侵犯身體完整性罪、侵犯人身自由罪、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搶劫罪或勒索罪而被確定的司法裁判判刑,或未曾因駕駛車輛時實施的犯罪而被確定的司法裁判判刑,但已復權者除外;
4. 過去三年內未因確定的司法裁判而被禁止駕駛或禁止從事的士客運業務;
5. 未曾於過去三年內根據第3/2019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第二十條第一款(三)項而被註銷的士駕駛員證;
6. 過去三年內完成的士駕駛員專門培訓課程。
辦理方式
1. 一戶通辦理
2. 櫃檯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網上辦理
“一戶通”網站(按此登入選取部門 –交通事務局)或“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下載):
1. 以“一戶通”(個人)帳戶登入;
2. 申請時同意從身份證明局擷取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居民身份證影印本影像。
3. 有效的刑事紀錄證明書(用途﹕報考的士駕駛員證)。
*至少於考試前10個工作天前往身份證明局或透過一戶通辦理刑事紀錄證明書,辦理時可授權身份證明局轉寄至交通事務局。
>櫃檯辦理(必須預約)
1. 的士駕駛員證考試報名表(第39/DGT號表格);
2. 申請人之澳門居民身份證(出示正本,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3. 有效的刑事紀錄證明書(用途﹕報考的士駕駛員證)。
*辦理刑事紀錄證明書時可授權身份證明局轉寄至交通事務局。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 33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費用
首次報考費用:免費;
重考(倘考試不合格或缺席):澳門元 200圓*;
*因合理理由缺席而提出申請且獲批之人士可豁免重考費用。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備註事項/申請須知
1. 倘申請人有個人身份資料更改,需先行親臨交通事務局辦理資料更新手續,再提交申請。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版本:19/0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