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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殖火化服務

首次申請


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

1. 骨殖火化申請表(013/DHA/DHAL)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3. 骨殖火化服務聲明書 (聲明書)

選擇性遞交之文件(當符合條件時,必須遞交):

1. 如來自公共墳場的骨殖,須遞交已辦理遺骸起葬收據的影印本;
2. 如來自非公共墳場的骨殖,須遞交先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及骨殖來源證明文件。

必須出示文件:

出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美副將大馬路,澳門望廈聖母墳場

辦公時間: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巿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

週一至週四     上午 : 9時 至 1時;下午 : 2時30分 至 5時45分

週五                  上午 : 9時 至 1時;下午 : 2時30分 至 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骨殖火化服務:澳門元300元(暫時豁免)
表格費用:不適用
印花稅:申請費用的10%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3 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必須帶先人之骨殖前往望廈聖母墳場;
2. 根據經第22/201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7/2003號行政法規《墳場管理、運作及監管規章》第十三–B條的規定,自骨殖火化之日起計90日內領取骨灰,否則視作放棄有關骨灰,並由市政署作適當處理,無須另行通知。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1 00:55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