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已做按揭住宅單位購買火險費用調查 詳細資料刊載232期《澳門消費》


小業主必須為已做按揭的住宅單位結構購買火險,而這類火險的投保額及保費的標準是如何釐定出來的?這都是消費者關心的問題。為此,消費者委員會向銀行及經營火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進行了一項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大部份的回覆都是以按揭額作為火險的投保額的基礎,並以此基礎來計算保費,同時,大多數銀行會接受業主提出因應按揭額的降低而調低投保額。 據現行規定,對從事樓宇貸款業務的機構,即銀行發出的樓宇按揭業務指引,有規範不論保費是否由借款人承擔,機構應以其為受益人為抵押物業購買火險(如火災保險)。目前的實務做法一般是銀行要借款人為單位的結構購買火險,此舉是避免樓宇單位因火災導致結構出現問題而造成損失,保障按揭雙方的利益。
在目前樓價高企,住宅單位的價格都要數百萬以上,其涉及每年的火險保費動輒也要數千元,為此,消費者也很關心這項支出的組成及計算標準。 根據現行做法,銀行以代理人為申請單位按揭的小業主辦理火險手續,另外,消費者亦可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火險,以上兩種金融機構在接受小業主申辦火險服務時有什麼要求?如何釐定投保額及保費?消委會就以上各方面問題向銀行及經營火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進行了一項問卷調查,調查資料已詳細刊登於最新一期的《澳門消費》。 根據回收的問卷,貸款機構即銀行方面會接受小業主委託銀行或自行向保險公司購買火險,銀行方面要求的投保金額一般與按揭金額相同,或不少於按揭金額,另外,有個別銀行亦要求以按揭金額加上一定的百份比,至於保險公司要求的投保額就各有不一的規定,亦比銀行釐定的標準複雜。 另外,在調查中又反映,接受調查的逾五成銀行及部份保險公司都可在保單續保時,根據按揭金額的遞減而將投保金額作出相應比例的調低,保險公司方面需得到按揭銀行的同意,但有關的申請必須由投保人以書面方式自行向銀行或保險公司提出。 消委會指出,有關的規定可以一定程度上減輕小業主的負擔。消費者可參閱第232期《澳門消費》瞭解受訪銀行及保險公司有關的規定,作為置業時需要向銀行申請按揭時的比較與考慮資料。 最新一期《澳門消費》刊載了消委會與民政總署合作抽查瓶裝飲用水的檢測報告,市民現可於鵝眉街6-6A號怡景臺花園大廈地下,黑沙灣新街52號政府服務綜合大樓1樓M區消委會專區、水坑尾方圓廣場政府資訊中心、澳門文化廣場、文化局屬下各圖書館及八角亭圖書館等地點免費索取第232期《澳門消費》,消費者亦可以利用該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瀏覽有關的內容。消費者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該會熱線8988-9315。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