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期經屋今(18)日起正式接受申請,截至下午5時,房屋局接到約85宗申請,房屋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以及各社團合共派出約27,000多份申請表,整體秩序良好。房屋局呼籲是次申請期共3個月,亦非採取先到先得的形式,居民無須急於遞交表格,可因應個人或家團之經濟情況,對經屋申請作出綜合考慮。 此外,按照《經濟房屋法》規定,申請人不得在多於一份的申請表上出現。曾參加刊登2013年3月20日第12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公告所指的於2013年3月27日至6月26日期間開展的取得經濟房屋一房一廳的申請家團或個人申請人,須放棄上述申請,才可重新提出申請。 首日申請秩序良好 是次可供申請購買有8個經屋項目合共1,900個單位,包括854個一房廳單位、888個兩房廳單位及158個三房廳單位。 請看附件 因應新一期經屋申請的展開,房屋局已對可能出現的人流做好準備,並提早於8時向現場等候市民派發申請表,大部份人士在索取申請後離去。截至今日下午5時,房屋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以及各社團合共派出約27,000多份申請表,瀏覽網上下載申請表網頁約有2,600多人次;房屋局接到約1,100宗親臨查詢、640多個電話查詢,共有約85宗申請;此外,網上預約遞交申請表約720人,整體秩序良好。 房屋局呼籲在環保因素下,市民在索取一份申請表後可按需要自行複印,並請申請人細心閱讀填表須知後再填寫申請表,申請期共3個月,亦非採取先到先得的形式,居民無須急於遞交表格,可因應個人或家團之經濟情況,對經屋申請作出綜合考慮。 經屋申請不接受郵寄方式遞交,需親臨房屋局遞交或由其他人代交申請表及所需文件,亦必須出示家團每一成員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才能取得申請編號。 是次申請提供網上及電話預約服務,即日起可透過本局網頁www.ihm.gov.mo及電話預約專線(8296 9058、8296 9059)預約時間遞交經屋申請,地點限於北區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之房屋事務櫃檯。 於申請期內,居民可前往房屋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之房屋事務櫃檯、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澳門明愛及民眾建澳聯盟合共超過80個地點索取經屋申請表,同時有15個地點可索取葡文申請表,亦可於本局網頁內下載。 考慮到人流安排,經屋申請及查詢安排在房屋局側面停車場進入,中午不休息,並新增接待櫃台,加派人手以疏導人流;同時,設置關愛櫃台,為長者、孕婦、傷殘人士等有需要人士提供協助。而非經屋申請/一般服務安排在房屋局正門右邊進入之接待處辦理。兩個接待處同時運作,盡量滿足居民的需要。 經屋分配採用分組排序方式 申請可以家團或個人申請人的形式提出,但申請人必須是年滿18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家團亦須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 此外,家團內的任一成員及其配偶在提交申請表之日前5年內,不曾擁有私人物業;過去不得為經屋家團成員,及沒有享受過四厘利息補貼之家團成員等。如有合理解釋,房屋局局長可作例外許可,但必須要提交詳細資料供審批。 經屋分配制度由原有的計分排序輪候方式改為分組排序,按每期可供應房屋接受申請。首先,將合資格家團按法定的優先次序分組,組別的優先順序如下: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以分組方式對獲接納的申請進行排序;同時,每一組別內再次排序,尤其考慮家團成員中有長者或殘疾人士;申請人按本身組別次序選擇房屋;名單的有效期直至該期所有房屋獲分配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