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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及飲食場所牌照

更改場所設施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任何時候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申請表格 (格式表格A)(有關表格可向本署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免費索取或於本署網頁www.iam.gov.mo)下載,而所下載之表格,申請人均須於每一頁簽名;

2.餐單;

3.更改工程計劃;須附同已填寫之土地工務局相關申請表格(該表格可向本署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免費索取,或於該局網站www.dsscu.gov.mo下載);

4.更改工程計劃須提供以下說明文件及圖則:因配合經營業務而在單位內進行的工程,包括裝修、改建、保存及修葺工程,以及該等工程施工期;

5.1:1000的位置圖;

6.以下圖則的1:100平面圖、剖面圖及立面圖: 經核准圖則、經更正圖則、重合圖則;

7.1:100的供水平面圖;

8.1:100的排水及排污平面圖,包括隔油井大樣圖則;

9.1:100的消防設備平面圖;

10.1:100的消防系統圖則;

11.由土地工務局發出的經鑑證的圖則副本;

12.編製計劃技術員責任聲明書;

13.指導工程技術員責任聲明書;

14.實施工程技術員責任聲明書;

15.工程保險文件正本;

16.工程說明備忘錄及電力裝置之電箱線路圖 (為著獲取電力裝置的臨時使用准照。倘申請該准照,須附同已填寫之土地工務局的相關申請表格,可向本署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免費索取,或於該局網站www.dsscu.gov.mo下載);

17.倘申請人為法人,須遞交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已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公司則豁免遞交);

18.業權人同意裝修的聲明書;

19.動工申請表;

20.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例如:租賃合約、聲明書等);

21.授權市政署的聲明書;

22.倘場所有聘用非本地僱員,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可後補);

23.倘場所使用的名稱與現有酒店或同類場所相同或在一定程度上產生混淆,須提交該場所之同意書/商標證明文件;

24.倘場所的工程為合法化工程,可無須遞交指導工程技術員責任聲明書、工程保險及動工申請表。

註:
(1) 上述文件須遞交一式一份。在申請牌照過程中,因應實際情況,行政執照處可要求提供其他所須的資料;
(2) 倘申請人(包括自然人及法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已作出更新,須於申請時遞交清晰影印本。  

必須出示文件: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認證繕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行政執照處:澳門南灣大馬路 762 – 804號中華廣場 2樓(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程序費用為澳門元1,000.00元
註:根據經36/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6/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四項之規定


審批所需時間

申請人在指定時間內交齊各項符合標準的文件,不計施工期間在內,審批時間為60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1.須受經第8/2021號法律修改第16/96/M號法令第83/96/M號訓令經36/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6/2003號行政法規所規範;

2.當事人可親往申請或授權代辦人申請;

3.程序能否順利完成,視乎申請人能否依時更正不妥善之處或提供補充資料;

4.牌照在法定期限屆滿後續期,費用為澳門元4,000.00元;

5.根據經第8/2021號法律修改第16/96/M號法令第三十一條之規定,本署可按照其任一情況,對牌照提起註銷程序(https://bo.io.gov.mo/bo/i/96/14/declei16_cn.asp);

6.牌照發出後,場所負責人應將欲實行之價目表通知發出牌照之實體;

7.所有權變更之附註應在從確定這一變更之日起計60天內,由接受所有權移轉之自然人或法人向本處申請;

8.根據經第8/2021號法律修改第16/96/M號法令第三十條之規定,同類場所僅得在牌照發出後向公眾開放;

9.為配合土地工務局於2010年01月02日推行表格化服務,凡按照經第8/2021號法律修改第16/96/M號法令,或經36/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6/2003號行政法規等規定所展開之同類場所中,第四組或第五組(飲料場所或飲食場所)牌照之申請程序,均須填寫該局適用之表格及遵從相關規定編寫文件。詳情參閱該局網站www.dsscu.gov.mo

10.倘申請人為個人,須於申請時透過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核對;

11.倘申請人為法人,須由合法代表簽署有關申請表格及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核對,並須遞交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已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公司則豁免遞交);

12. 網上辦理申請及繳費手續,請登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一戶通)辦理。(辦理網上申請及繳費手續的申請人必須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號;如查詢服務申請進度的申請人,除可使用 “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 查詢,尚可透過飲食及飲料場所專題網頁查詢,詳細請參閱: 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www.mo.gov.mo/home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一、親臨領取

帶備收據及出示領取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二、網上下載牌照

持牌人可透過 “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於飲食/飲料牌照有效期內,自行下載最新的牌照。(透過網上下載牌照的持牌人,必須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號,詳細請參閱: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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