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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宣講會將於本月18日舉行


《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修訂協議二》)已於2024年10月10日簽署,並將於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國家商務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將於2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澳門旅遊塔會議娛樂中心四樓聯合主辦“《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宣講會”。

國家商務部將組織內地多個部委代表來澳向社會各界解讀《修訂協議二》各項開放措施,藉此加深澳門業界對《修訂協議二》的瞭解,同時搭建更多資訊交流平台,攜手助力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宣講會將分兩部分進行,第一部分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回顧CEPA實施情況及介紹《修訂協議二》內容。第二部分按服務行業分組進行專題討論,內地部委分別就(一)金融及法律服務領域、(二)高新科技服務領域、(三)其他專業服務領域(視聽文化、醫療衛生、建築工程等),介紹《修訂協議二》的開放措施、准入條件等內容。

宣講會現場設有中葡即時傳譯,歡迎各界人士參與,詳情請致電經科局陳小姐(電話:8597 2168或8597 2392)查詢及留座。